事情的起因,正如大家在片中看到而又不大明白的一样,是由“征兵”引起的,当然,这只是导火索,背后还有更为复杂的因素。历史上这一事件被称为“1863征兵暴动”(Draft Riots of 1863)。简而言之,就是征兵制度的严重不公平:新征兵命令规定,如果能出得起300美元,就能免于服役。要知道,300美元在当时恐怕相当于不止现在的3万美元;因此这一政策等于给予了富裕和特权阶层以兵役豁免权,而根本拿不出300美元的穷人们只好面临到南北战争前线作炮灰的命运。其中黑人和爱尔兰移民更惨,许多黑人被作为富人的顶替而参军,大多数爱尔兰青壮年男人刚到达纽约港,在发放居留证的同时,就被强制签署了“自愿服兵役”书,并立马抛妻别子地被送去了前线!那年的7月13日星期一,长期积累的矛盾终于总爆发,被征到兵的人们开始了暴动,冲击一切公共机构,纽约街头顿时四处火起……与此同时,城内的极端种族主义也开始抬头,黑人成为首要人身攻击目标,不少黑人被乱棍打死或吊死并被“点天灯”……最后只有调用陆军步兵和海军炮舰才以极端的手段将暴动镇压下去。
这,就是《纽约黑帮》后半段的故事背景,并且所有场景都在该片中被马丁·斯科西斯以真实到残酷的镜头所再现。为什么老马要表现这样一个题材?记得当初在看预告片的时候,有一句画龙点睛的台词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美国,兴起于庙街之上!(America was born on street!)”“庙街”是港片中的一个称呼,大意是市井堂会堂口等。在没看电影,甚至在看完电影还没查资料之前,我对这句话是颇有点摸不着头脑的。作为影片历史背景的1846至1863期间,美国早已独立,何来再次“出生”的可能?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老马这里所用的“美国”一词并不是指主权意义上的国家,而是指一个统一了的、具有现代民主特征的现代美国,确切的说,是一个融许多民族、多思想和平共处的具备相对完善民主制度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在他看来,独立战争之前的美国,尽管有成形的政治制度,因为并没有得到贯彻实行,尤其是严重的不平等和缺乏社会宽容,还算不上是一个融合(united)了的国家。对老马来说,1863年乃至整个南北战争结束之后开始的以社会融合为特征的真正民主化时期,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国诞生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说,老马一点都不反美,恰恰相反,他对以“宽容”为基本要素的现代民主制度推崇倍至,在《纽约黑帮》中他要做的,就是将人们基于各种理由的相互仇恨乃至流血冲突以戏剧化的手法推至极致,从而发出天问一般的“这样做究竟是否值得”以及引导人们思考“有没有别的更好的解决矛盾冲突的办法”。